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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
专栏:临时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12-16
阅读量:6542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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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,复星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。中国华融持有公司118,671,633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8.04%,为公司第二大股东。四、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申请确认书》。

证券代码:000685           证券简称:中山公用           公告编号:2022-100

 

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

的公告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 

一、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基本情况

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持股5%以上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(集团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复星集团”)20221130日,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华融”)签署了《股份转让协议》,拟以6.46/股的价格将其所持有公司的118,671,633股无限售流通股(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8.04%)协议转让给中国华融。

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/)披露的《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2-095)。

二、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情况

公司于202212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申请确认书》,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,过户完成时间为20221214日,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。

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:

股东名称

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

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

持股总数(股)

持股比例(%

持股总数(股)

持股比例(%

中国华融

-

-

118,671,633

8.0449

复星集团

118,671,633

8.0449

-

-

三、其他说明

1.本次协议转让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业务规则的规定,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,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
2.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,复星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。中国华融持有公司118,671,633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8.04%,为公司第二大股东。

四、 备查文件

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申请确认书》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董事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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