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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专栏:临时公告
发布日期:2014-06-17
阅读量:4456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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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(一)会议召开情况1、会议召开的时间:现场会议:2014年6月16日(星期一)上午9:302、会议召开的地点: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。5、会议的主持人:董事长陈爱学先生。
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证券代码:000685          证券简称:中山公用         公告编号:2014-035

 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     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特别提示:

 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,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。

 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1、会议召开的时间:现场会议:2014616日(星期一)上午9:30

2、会议召开的地点: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。

3、会议召开的方式:现场投票

4、会议的召集人: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。

5、会议的主持人:董事长陈爱学先生。

6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
 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1、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,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57,786,730股,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.63%

2、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。

 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
与会股东(含委托代理人)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,鉴于本次应选董事一位,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的特殊表决方式,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:

《关于选举曹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

表决情况:

557,786,730股同意,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

股反对,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

股弃权,占到会具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

 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1、律师事务所名称:广东中元(中山)律师事务所

2、律师:古勇、郑建威 

3、结论性意见: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、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。

四、备查文件

1、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; 

2、法律意见书。

 

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董事会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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